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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常回家”良法失效 “常問候”能顯靈?
“常回家”失效,“常問候”能顯靈?
鄧海建
2月6日,重慶市政府法制辦發(fā)出關于征求《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修訂草案)》意見的公告。草案規(guī)定,除了物質上的贍養(yǎng)外,家庭成員還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yǎng)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員,應當經??赐蛘咭噪娫?、網絡、書信等方式問候老年人(2月7日《重慶晨報》)。
無論老齡化怎樣發(fā)展,親情陪伴永遠是老人最長情的晚景。重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為“老有善養(yǎng)”建章立制,起碼在價值取向上做了有益的導引。相較于物質贍養(yǎng),精神贍養(yǎng)同樣難能可貴。尤其在鄉(xiāng)愁遙遙的年代,一通電話、一段視頻、一封家書,對家庭親情來說,或能聊以慰懷。
不能?;丶铱纯?,也當信來書往。不過,2013年實施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就曾將子女“?;丶铱纯础弊鳛橛残砸?guī)定,遺憾的是,現(xiàn)實歸謬了良法的初心。除了鮮有新聞報道父母將不回家子女告上法庭,這些年來,對于更多普通中國家庭來說,“?;丶铱纯础钡牧⒎▌傂?,恐不如春晚歌曲的情感召喚更有勁。2016年10月19日,國家衛(wèi)計委公布《中國流動人口發(fā)展報告(2016)》稱,中國流動人口達2.47億人,其中流動老人占將近1800萬,主要以低齡為主,其中有八成低于70歲。為了子女,老人寧愿漂泊在無根的城市、寧愿賣掉老家房子來城市給子女交首付——他們,又如何會“拿起法律武器”,對準自己的子女?這就是最真實、亦是最尷尬的情形。立法再好,如果刻舟求劍,恐怕最后也難以抵達良法善治的臻境。
從這個意義上說,應當明確的是兩個層面:一則,問候老人固然重要,但這不是法律能管得了、管得好的事。如果“?;丶摇笔В绾沃竿俺柡颉憋@靈?二則,法律的真意,在于執(zhí)行。如果沒有配套的罰則兜底,又或者初心淪為紙上畫餅,這樣的吁求可能反而容易被解構。還要強調的是,“常問候”在公眾的價值理念中,當屬于道德自治的范疇,換句話說,這是人倫之常,無須法律插手。
“?;丶摇币埠茫俺柡颉币擦T,說到底,仍屬于強制規(guī)定義務的思路。在快速老齡化的路上,除了子女的孝心與義務需要時刻被提醒,社會恐怕更當給子女提供盡孝與贍養(yǎng)的便利。今年1月,《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備受輿論關注。因為條例規(guī)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六十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并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十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這樣的法律關系調整,拋開執(zhí)行力的績效不談,起碼在思路上抓住了養(yǎng)老問題的“七寸”。相較于空泛的剛性約束,中國子女最需要的,也許是“常回家”的時間和精力、“常問候”的情懷與慣性。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制度設計還須更切實地關照現(xiàn)實與實際。
編輯:梁霄
關鍵詞:媒體 良法 問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