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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經費,要怎么用更合理?

          2014年03月19日 10:01 | 作者:王菡娟 王碩| 來源:人民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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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十年來,我國科技經費的投入逐年增加,2013年科技投入已高于GDP的2%,使我國科技項目的經費投入總量位居世界第三,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科技事業(yè)的快速發(fā)展和整體科技實力的提升。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科技投入體制機制與新形勢新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也逐步顯現。今年兩會上,多位全國政協委員圍繞如何合理分配科技經費問題給出了自己的建議。

            “頂層設計”至關重要

            作為長期從事科技管理的專家,齊讓認為,目前政府科研經費的分配“口袋”太多。據齊讓介紹,僅從民口來說,中央就有30多家機構擁有分配科研經費的權力,還不包括地方。并且每一個分配計劃都有一套相應的管理辦法,這對科技人員來講,有“口袋”就要去申報。

            “從項目的申報、評審、評估到申報獎勵、驗收花費了大量的精力,而且在經費使用效率上也會降低。建議中央搞好頂層設計,合并計劃,整合資源。”齊讓表示。持相同觀點的還有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副院長干勇,他表示“國家的科研管理機構政出多門,應該加以整合。”

            九三學社中央也建議,在科研經費的使用中應加快構建跨部門的、共建共享的國家科技信息系統(tǒng),實現國家科技項目信息和管理信息的互聯互通,提升科技計劃項目相關信息的公開透明程度,加強科研經費分配的統(tǒng)籌協調,避免分散和重復。

            全國政協委員、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副院長黃偉光則建議采用后補貼的方式,先把項目做起來,評估過關再給予支持,這樣可以提高科研資金的利用效率。

            重“物”輕“人”亟待改變

            “科學研究是一項智力活動,科研人員素質是科研績效的決定因素。”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教授朱星說。但遺憾的是,我國科研經費的使用中多年來一直存在重“物”輕“人”的現象。

            “國家科研事業(yè)單位的事業(yè)費撥款中,可以用于人員的經費嚴重不足。目前有規(guī)定依據可以用于科研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經費比例多在5%以下。”全國政協常委、中科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長田靜表示。以信息技術為例,一個具有獨立研發(fā)能力的博士畢業(yè)生,目前的市場年薪約20萬-30萬元;而一個能夠帶領團隊從事某一方向研發(fā)的技術負責人,年薪則在50萬-100萬元。但是在大學和科研院所,剛畢業(yè)的博士則最多也只能拿到10萬元左右,能帶團隊的教授和研究員則在15萬-30萬元。

            田靜建議,在科技經費的投入結構上要充分尊重和承認人才的價值,實事求是地開支人員經費,為大幅提升國家創(chuàng)新能力營造良好環(huán)境。朱星也表示,科研經費的使用應明確界定非工資性收入人員中研究生、科研輔助人員、博士后以及其他專職研究人員的分類。建議研究生和科研輔助人員的工資參照地區(qū)平均收入水平制訂預算標準。

            節(jié)約之風必不可少

            全國政協委員、中科院院士方榮祥表示,合理使用科研經費,還應鼓勵節(jié)約和高效使用經費。在方榮祥看來,國家應鼓勵按預算使用經費,但預算不宜太細,不必做到甚至規(guī)定某一試劑的具體用量上。要根據科技活動的特點,允許有一定的靈活性和調整預算的余地。可在隨后的財政年度內調整使用。

            同時,方榮祥認為還應精簡學術會議,減少或限制由各種協會、學會或類似組織舉辦內容相近的大型學術會議,提倡開展有明確主題而且規(guī)模適中便于學術交流的學術活動。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林業(yè)大學生物學院院長林金星還專門提到科研人員的出國學術活動。“對于出國(境)參加學術活動,應規(guī)定每年參加國(境)外學術活動的次數,一般每年1-2次。除參與指定的學術會議外,應允許就近進行相關的學術活動,以提高出國(境)費用的使用效率。”林金星告訴記者。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科研經費 經費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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