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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改革加速 倡導法治思維不介入具體案件
10月17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舉行全體會議。這是這個機構“復名”以來首次在媒體上出現(xiàn),會議提出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平安建設。
這被輿論解讀為,在四中全會之前,再一次重申中央對政法、綜治工作的新思路。
自1991年成立以來,中央綜治委下設的辦公室與中央政法委合署辦公。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兼任中央綜治委主任。
綜治委名稱和職能的變化,也被視為政法委變革的一部分。公開資料顯示,十八大以來,政法委系統(tǒng)正在進行重大變革。黨領導政法工作的方式,更為透明,也更為法治化。 新京報記者 宋識徑 李相蓉
“要重點解決好損害群眾權益的突出問題,決不允許對群眾的報警求助置之不理,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決不允許濫用權力侵犯群眾合法權益,決不允許執(zhí)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
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支持政法系統(tǒng)各單位依照憲法法律獨立負責、協(xié)調一致開展工作。黨委政法委要明確職能定位,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領導政法工作,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中發(fā)揮重要作用。”
——習近平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強調“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
調整
省級政法委書記不兼任公安廳局長
今年9月,楊曉超出任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這是省級政法委書記中最新履職的一位。
新京報記者整理公開資料發(fā)現(xiàn),除個別省份外,各省級政法委書記均不再兼任公安廳(局)長。十八大之后,這一趨勢更為明顯。
以北京為例,楊曉超任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由傅政華擔任。
天津市委政法委書記是散襄軍,公安局長是趙飛。
河北省委政法委書記張越,2008年6月起兼任公安廳廳長,2013年8月卸任公安廳長,專司政法委書記。
孟蘇鐵從2006年起,擔任云南省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2012年12月31日,他不再擔任公安廳長職務。
此前的數(shù)年間的常態(tài)是,除少數(shù)省份外,省級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廳(局)長。有專家分析,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長提高了公安機關話語權,這與中國當前的維穩(wěn)壓力分不開,也有助于協(xié)調檢察院和法院,讓公檢法處理相關案件時保持一致。
但此舉也被很多人視為有礙司法公正,不符合法治精神。
2010年4月,中組部下發(fā)文件,要求省級政法委書記不兼任公安廳(局)長。在十八大前后的地方換屆中,多數(shù)省份的公安廳(局)長,不再任政法委書記,轉而兼任副省長或省長助理。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對新京報表示,這體現(xiàn)了政法工作和公安工作思路的轉變,此前注重從結果上維護社會穩(wěn)定,現(xiàn)在更加注重前期治理,社會綜合治理的觀念在加強。
新京報記者統(tǒng)計,多數(shù)省份省級政法委書記,除擔任常委或副書記之外,不再有其他兼職。專家分析,這將使政法委的工作更為清晰,減少其他因素干擾,地位更為中立。
在中央層面,十八大之后,持續(xù)了十年的“政治局常委兼任中央政法委書記”的局面被改變,改由政治局委員兼任。
內部人士分析,總書記會直接聽取匯報,實際上政法委的工作被加強了。
這一判斷被印證:今年的政法工作會議是以中央名義召開的,習近平出席并且作了重要講話,規(guī)格超過往年。
開門
專家和媒體人入職政法委
2013年4月,法學博士汪永清出任中央政法委秘書長。此前,他曾任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并在哈佛大學擔任高級研究員。
半年后,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調任中央綜治辦任專職副主任。徐顯明是知名法學專家,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曾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
徐顯明曾用“斜坡上的鐵球”來描述當時的司法狀況。
200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審議兩高專項報告時,徐顯明說,現(xiàn)在司法不公和司法不廉,是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問題,“不公”加“不廉”,正在營造一個巨大的鐵球,而這個鐵球是停在一個斜坡上,按照慣性定律,這個鐵球是一定要下滑的。
在他看來,應該思考怎么把這個“斜坡”改為平途,這個“斜坡”就是當前的司法體制。
在觀察者看來,這些法學專家的進入,讓政法委的決策更具法治思維。
實際上,政法委的“開門”,還不限于此。
2013年5月底,中央政法委邀請數(shù)十名記者參加平安建設推進會。孟建柱提到,以前政法機關更注重管好“刀把子”,現(xiàn)在還要用好“筆桿子”。
一位政法委人士表示,之前政法委并不太習慣走向臺前,現(xiàn)在要求以自信開放的態(tài)度增強傳播能力,倡導良性互動。
與此同時,更多的媒體人也在進入中央政法委任職。此前,中央政法委負責宣傳的官員,已經(jīng)有多人有媒體從業(yè)經(jīng)歷。
改革
倡導法治思維不介入具體案件
十八大之后,習近平對政法工作做過一系列批示,其中多次提到“平安中國”和“法治中國”兩個關鍵詞。這些提法也出現(xiàn)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改革決定中。
2013年初,習近平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政法機關要順應人民群眾對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權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過硬隊伍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
在具體措施上,孟建柱提出,要進一步理順黨委政法委與政法各單位的關系,支持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支持政法各單位依照憲法和法律獨立負責、協(xié)調一致地開展工作。
“領導們就不要對具體個案做出批示了,讓各個司法機關放手去做就行了。”孟建柱告訴政法委官員們。
2014年初的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升級為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習近平出席會議并發(fā)表重要講話,對政法委職能提出新表述:黨委政法委要善于議大事、抓大事、謀全局,把握政治方向、協(xié)調各方職能、統(tǒng)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辦事、創(chuàng)造執(zhí)法環(huán)境。
習近平還強調黨委政法委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領導政法工作,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中發(fā)揮重要作用。
此前,“研究和協(xié)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是政法委的一項重要職能。輿論認為,政法委的協(xié)調,不符合法治精神,也可能導致冤假錯案。
這一系列表態(tài),被視為釋放政法委職能調整的信號。受訪專家表示,十八大以來,政法委介入案件協(xié)調的現(xiàn)象已經(jīng)大大減少。
接近中央政法委的人士稱,政法委更加注重運用法治思維,推動司法改革頂層設計。
十八大后,“張氏叔侄強奸案”和“蕭山5青年劫殺案”等多起冤假錯案被糾正。媒體報道稱,其中有政法高層的支持。
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臺《關于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guī)定》,對各訴訟環(huán)節(jié)和相關單位如何根據(jù)現(xiàn)行法律防范冤假錯案作出要求。
兩高也在此基礎上出臺相關意見。最高法的規(guī)定明確提出要求,“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職責審判案件,不得參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辦案”。
受訪人士認為,這是政法委職能從“協(xié)調案件”到“協(xié)調職能”轉變的一個例證。而且,這些規(guī)定都在現(xiàn)行法律的框架內,不是一場運動。
在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學教授樊崇義看來,新一屆中央政法委在與司法機關關系方面,理得很清晰,方向很明確。
這些思路有望在本屆中央任期內成為“法律”。2013年中央發(fā)布《中央黨內法規(guī)制定工作五年規(guī)劃綱要(2013—2017年)》,提出加強和改善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適時研究制定黨委政法委工作條例,完善黨領導政法工作的體制機制。
編輯:曾珂
關鍵詞:政法委改革 倡導法治思維